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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6米乐APP,进·周一 我国5G标准必要专利声明量全球占比42%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4-07-19 17:10:51

  M6米乐APP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在专利业务办理平台为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其代理机构(如果委托代理机构)提供相应提交申请文件、办理各种手续以及查询专利案卷信息的权限。

  关于查询权限,通知中称,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对于未委托代理机构的专利申请,专利申请人(有多个申请人时其代表人)可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在线查询其申请的全部专利案卷信息。对于已委托代理机构的专利申请,其申请人、社会公众均可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查询已公布或公告的专利案卷信息。如有需要,申请人及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可以通过办理查阅复制业务获取其申请的未公开专利案件案卷。

  关于业务办理权限,通知中称,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依法办理专利申请和其他专利事务的人员可以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进行业务办理操作。对于已委托代理机构的专利申请,其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自行办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提交、缴纳费用、因权利转移引起的变更(新权利人未委托代理机构)、解除委托业务、优先审查请求,其他专利事务应由所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会上提到,我国移动通信探索形成了“超前预研、标准引领、体系创新、网络先行、应用赋能”的发展模式。目前,5G标准必要专利声明量全球占比达到42%,5G基站和手机全球市场占有率都超过了50%,5G行业应用已经融入到74个国民经济大类,现在建成了3万个5G行业虚拟专网、300家“5G工厂”,“5G+工业互联网”项目数超过了1.3万个。

  截至2023年底,我国培育了196个国家级的绿色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平均利用率由2018年的15%提升到50%以上,5G基站单站址能耗较商用初期降低20%以上。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装备规模和技术水平也在快速提升,新接绿色船舶订单全球占比达到了57%。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3日发布的报告显示,2014年至2023年,中国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申请量超3.8万件,居世界第一,是第二名美国的6倍。

  这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态势报告》显示,2014年到2023年的10年间全球生成式人工智能相关专利申请量达5.4万件,其中逾25%的专利于去年公布。

  报告说,自2017年大语言模型所基于的深度神经网络架构问世以来,生成式人工智能相关专利数量快速增长7倍,遍及生命科学、文档管理和出版、商业解决方案、工业和制造业、交通、安全和电信等多个领域。

  从分类来看,图像和视频数据类在生成式人工智能相关专利中居首位,文本和语音/音乐类分居二三位。排名前10的专利申请方分别是腾讯、中国平安、百度、中国科学院、IBM、阿里巴巴集团、三星电子、字母表、字节跳动和微软。除中国外,生成式人工智能相关专利申请的主要来源国还包括美国、韩国、日本和印度。

  湖北省知识产权政务服务窗口(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武汉处)最新统计数据,今年1-6月,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94.19亿元,创历史新高,知识产权+金融为全省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具体看,上半年专利质押融资登记607笔、金额79.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4%、50.11%,其中武汉市47.15亿元、荆州市11亿元、宜昌市4.76亿元,分别位居全省前三。商标质押融资登记62笔、金额14.56亿元。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发布三项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各领域的管理水平。《科研机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范》(DB4403/T 461—2024)作为本次发布的核心标准之一,已于7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深圳市在加强科研机构商业秘密保护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本文件规定了科研机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的总体要求、商业秘密组织管理、制度管理、保护宣传与培训管理、资产确认、资产内部保护、资产外部保护、检查与改进、应急与维权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科研机构在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日常经营管理等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法定机构、协会等组织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日前,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苏州市M6米乐APP、安徽省芜湖市、上海市黄浦区(以下简称“四方”)在杭州举行《长三角地区国家级商业秘密保护试点共建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此次合作意味着长三角在商业秘密保护领域迈出了协同创新的实质性步伐,为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合作协议,四方将在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基础上,就市场监管系统在商业秘密协同保护、监管执法协作联动、特色资源共享等方面达成深度合作。通过信息共享、技术共用、企业共育、执法共联、人才共育、资源共享等举措,全面增强商业秘密领域部门协同、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网络构建;盘活创新资源,促进更多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统筹区域间商业秘密行政和司法保护效能,夯实长三角地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基础,打造长三角企业商业秘密严保护、大保护、同保护、快保护格局。

  例如,在技术共用上,支持杭州市商业秘密保护数字化服务平台“无疏”等技术平台共联互动,推动商业秘密价值评估、专业鉴定、专家智库等资源共享共用。